circle

EXPORT
COMPLIANCE

出口法遵遵循

佳世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其子公司及關係企業)提供之產品及服務(統稱「佳世達產品及服務」)可能受臺灣、中國(包括香港)、歐盟、日本、美國及佳世達經營所在地之其他國家/地區的出口管制及經濟制裁法律所約束,並有義務遵守該等國家/地區的進出口管制法規(「適用法規」)。 佳世達產品及服務,無論以其原始形式或與其他物品結合,均不得直接或間接在以下國家和地區使用、出售、租賃、出口、進口、再出口或轉讓至以下國家和地區:俄羅斯、白俄羅斯、古巴、伊朗、北韓、蘇丹、敘利亞、剛果、克里米亞、盧甘斯克、頓涅茨克,和/或受適用法規實施制裁或禁運制度的任何其他國家/地區。 佳世達產品及服務也不應提供給適用法規禁止與之進行交易的任何受限制方,包括但不限於歐盟制裁名單、美國特別指定國民及封鎖人員名單(SDN)、美國拒絕交易對象名單。 此外,佳世達產品及服務不得用於適用法規禁止的任何目的,例如可能涉及武器禁運或類似限制的軍事最終用途、核最終用途或與開發、設計、製造或生產核、化學或生物武器(「大規模殺傷性武器」)相關的最終用途,或用於從事與此類武器或其載運系統相關活動的任何設施。 如果與某些目的地或最終使用者/用途相關的交易,對佳世達構成出口管制或制裁風險,則佳世達將執行更嚴格的盡職調查。客戶有責任遵守適用法規,並應施加同等限制以確保上述承諾。

免責聲明:本頁僅供一般資訊參考用途,並不構成佳世達對任何具體事實的法律建議,也不代表佳世達承諾就適用法規持續向使用者提供建議。佳世達建議使用者尋求合格的法律顧問以獲取相關建議。